南宁市200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关于改革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要求,在三年课程改革、评价与考试改革探索的基础上,2004年我市的课改实验区——新城区,以及其它非实验区的整个市区,都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工作,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有了重大突破。2005年我市将有课改实验区(市区、武鸣县、宾阳县)的51090名初中毕业生和非课改实验区(邕宁县、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的52577名初中毕业生同时面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成果,做好200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我们在对2004年考试与招生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广西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三个面向”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培养合格人才为宗旨。坚持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性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推动中小学实施新课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的原则。为推动和保障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而深入地发展,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局在2005年将进一步加大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力度,构建一个既能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潜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又能科学测量学生学业成绩,科学有效地选拔出各类高一级学校新生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体系。

二、考试招生工作总体要求

1.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试分离。升学考试实行课改实验区和非课改实验区分开独立命题。

2.初中升学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

3.实行命题、审题人员资格认证及命题与审题工作分离制度。

4.市区内所有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

5.课改实验区继续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重要依据。

6.进一步扩大和健全特长生录取的范围和制度。继续完善和落实市二中、三中新生30%的名额分配制度。

三、初中毕业考试及毕业标准

(一)初中毕业考试。

考试由各校自行组织安排。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科。其中生物、地理科的毕业试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的6月份进行,其他科目的毕业试安排在初三年级下学期4月份进行。

具体考试要求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二)初中毕业标准。

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

1.非课改实验区学生操行评定及格以上;课改实验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含C)以上(评价标准附后)。

2.毕业试中各科考试成绩及格。

四、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办法

    课改实验区

以新课程的培养目标为参照,结合课改实验区初中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的实际以及对学生发展性评价的实践,构建一个能比较全面评价初中毕业生素质发展的三维框架,即学业考试、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特长鉴定。

(一)学业考试

学业考试包括书面考试和技能考试。

1.书面考试

考试科目、形式、赋分及要求如下表。

科目

形式

赋分

考试时间
(分钟)

 

语文

闭卷

120

150

 

数学

 闭卷

120

120

可以使用计算器

英语

闭卷

120

120

其中听力占30分,考试时间20分钟,笔试9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物理

闭卷

100

90

试题附部分公式,不能使用计算器

化学

闭卷

100

90

试题附部分相对原子质量,不能使用计算器

政治与历史

开卷

100

120

政治占60分,历史占40分,可带相关课本,独立完成

考试时间:624626

2.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包括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

(1)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未达标两个等次,凡达标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立项建设学校)或县中录取。考试范围及考试工作方案另行公布。

考试时间:58—12日。

(2)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采用集中测试的形式来评定成绩。由全市统一方案、统一组织,相对集中进行测试。考生体育成绩满分为30分。

考生体育成绩计入总成绩后一并划定总成绩等级作为录取依据。

考试时间:513—22日。

(二)命题、审题、阅卷与成绩呈现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中考命题和试卷印制工作,市、县教育局分别组织市区和各县中考的考试和评卷工作。

1.命题原则

命题以教育部有关课改精神和学科课程标准、新教材为命题依据。注重能力立意,考查学生对重要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命题管理

(1)实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试题,并由区、市教育专家和学科教研员、骨干教师联合命题。试题难度值为0.70±0.03;较易、中档、难题比例为6:3:1。各学科具体的考试要求和范围见附件。

(2)分别成立以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为主的命题、审题专家组。分别建立命题、审题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参与命题、审题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市教育局颁发的命题、审题资格证书。审题人员和命题人员分开,自治区有关专家和审题人员联合审题。

(3)建立严格的命题、审题制度。

(4)市区、各县分别建立以教研员和优秀教师为主体的评卷人员队伍,分别在市、县教育局的组织管理下进行中考评卷,并确保评卷工作客观、公平和公正。

3.成绩呈现

每科笔试成绩分别划分为八个等级,原则上按课改实验区考试人数划比例,即由高至低大约为:A+5%A10%B+15%B20%C+20%C15%D10%E5%

总成绩(即六门笔试成绩加上体育成绩)按学生人数分布情况,也分为八个等级,由高至低大约为:A+5.6%A6.8%B+8.2%B16.8%C+19.6%C16.9%D15.6%E10.5%

各县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仍以分数形式呈现。

(三)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详见附件《南宁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1.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日常评价和过程评价的基本原则,制定《南宁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学校具体贯彻执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二是评价等级,采用ABCD四个等级形式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

评定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D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立项建设学校)录取;评价为D者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在课改实验区中的武鸣县、宾阳县教育局按自治区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本县招生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负责实施。市区高中招生录取方案如下:

1.报名

市区普通高中学校采用互联网进行远程报名和录取。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将在城区内安排二个集中报名点,并统一组织人员开展报名工作。参加中考的考生凭着中考准考证和中考成绩单直接到集中报名点报名,考生可在任何一个报名点通过网上报读任何一所高中。学校继续实行双向选择的招生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学生。

2.录取

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具体实施,并采用计算机网络报名录取。

1)录取时间

根据招生的有关要求,我市2005年市区内普通高中招生将在71321日九天时间内进行,即市区普高在713开始同时接受考生报名,716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完成报名录取工作,719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立项建设学校完成报名录取工作,721一般普通高中完成全部录取工作。

2)录取依据

①学业成绩——学业考试中六门笔试成绩等级和总成绩等级共七项组合。

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③理化实验考试成绩。

3)录取方式

学校分段、学生分批,分段分批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①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以下(含C),或是理化实验考试成绩未达标者,均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立项建设学校)录取。

②在指令性计划中,若考生单科学业成绩出现C